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证发放和管理办法

作者:学工部 时间:2011-11-14

一、学生证由学院制作,学工部代表学院颁发。学生证为我校学生身份证件,只供学生本人按规定持有使用,不得转借,涂改。

二、学生证的办理和发放

1、新生入学报到时,要认真如实填写学生登记表,写明本人的家庭详细地址及乘车、船区间。乘车、船终点必须是离家最近的火车站或码头,填好后不得擅自更改。

2、学工部在新生入校后二月内以班为单位办理学生证。学生乘车优惠卡办理时间为每年十二月份,乘车优惠卡充值以班级为单位一年一次(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生证的更换和补发

1、学生因家庭地址迁移、学籍变动等原因可申请更换。

2、需更换学生证的,凭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和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学工部换证。

3、学生遗失学生证后,应写出书面申请,由辅导员签注意见,经学工部审核并缴纳一定费用,学工部凭交款收据补发学生证。

四、凡是擅自涂改、转借证件或以欺骗手段办理证件的,将按照《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毕业或因故退学者,应将学生证交回学工部。

六、本规定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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