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团体住院医疗保险需提供如下资料

作者:学工部 时间:2011-11-14

一、因意外伤害住院或因病住院需报销商业保险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住院总费用发票

2、微机费用清单

3、出院证(盖章)

4、病历资料资料复印件一套(盖章)

5、学生证复印件2张

6、身份证复印件2张

7、本人在绵阳开户的工行、建行或农行卡复印件2份

二、已参加大学生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保)、新农合医疗保险(新农合)或其他同类商业保险的,原件交由社保、新农合或同类商业保险公司报销,被保险学生可凭有关发票等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将未报的剩余部分交由商业保险按规定比例赔付,但需提供如下资料:

1、住院总费用发票复印件

2、社保或新农合的相关报销凭证或新农合住院补偿审批表(要盖社保或新农合公章)

3、微机费用清单复印件

4、出院证复印件

5、病历资料资料复印件一套(盖章)

6、学生证复印件2张

7、身份证复印件2张

8、本人在绵阳开户的工行、建行或农行卡复印件2份

三、因意外伤害门诊治疗需报销门诊治疗费用的应提供如下资料(门诊治疗最高赔付不超过2000元):

1、门诊费用发票

2、药品处方

3、主治医生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盖章)

4、各种检查或化验报告原件

5、学生证复印件2张

6、身份证复印件2张

7、本人在绵阳开户的工行、建行或农行卡复印件2份

四、因意外事故或因病导致死亡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医院或法医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2、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

3、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4、学生证复印件2张

5、身份证复印件2张

6、本人在绵阳开户的工行、建行或农行卡复印件2份

等资料;

五、意外伤害造成伤残时还应提供定点治疗医院或有关部门的伤残等级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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