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教函〔2019〕274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绵职院资〔2025〕12号)文件规定,经过提前告知、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初审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材料工程学院分析检验技术分析231班潘鑫杰等5016人拟认定为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进行如下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全校师生如对以下学生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的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话向学生处反映。
举报电话:学生资助科:(0816)2202144
附件: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