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9-07-15

为保证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绿色通道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经申请后可先办理入学手续,缓缴全部或部分学费,以确保其顺利入校学习。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

第三条  申请绿色通道的新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的。

1.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2.家庭因突发事件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3.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孤儿等家庭经济确属特别困难的。

4.家庭属于低保户、失地农民、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农村特困户的。

5.确因其他困难,暂时不能交齐学费的学生。

(二)未缴纳学费、住宿费,但入学前在生源地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

第四条  申请及批准程序:

(一)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的。

1.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站”,提供资助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

2.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同时,申请人须持能如实证明或说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

3.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本系学生的“绿色通道”申请,并签署审核意见,报学生处审批。

(二)未缴纳学费、住宿费,但入学前在生源地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受理证明或出示农村信用社报到确认二维码进行办理。

第五条  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经核实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学生资助有关规定为学生提供相应资助。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限期补缴学费

第六条  各系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除允许其缓缴学费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外,还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其它困难。

第七条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实际经济情况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学校除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取消其缓缴学费资格,责令其补缴学费,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获得资助者,取消其受助资格,并收回所获资助。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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