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票购票相关规定
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驾驭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术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享受家庭至学校(实习地点)之间四次单程的学生票(当年未使用次数不得留作下年使用)。
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学生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学生票。
减价优待证记载的车站是没有快车或直通车停靠的车站时,离该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过减价优待证规定的区间)可以发售学生票。
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全价,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学生票限于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和动车组列车二等座,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卧时应不收票价差额。
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
发售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成次数少的列车发售。(学生购买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动车组列车的可分段购票)
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对大中专学生):
1、 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 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 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 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 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 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二、改签、退票的相关规定
1、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乘车站、日期、车次乘车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到车站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签证手续。
2、退票需在票面指定乘车时间前到车站办理。(已办理行李托运的车票应先取消行李托运,再办理退票)
3、特殊情况在开车后2小时内改签的车票不予退票。
4、退票费核收方法:
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 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
三、学生票预售期相关规定
1、图定列车互联网、电话订票预售期为20天,即2013年12月28日发售2014年1月16日(春运第一天)车票;车站窗口、代售点、自动售票机预售期为18天,即2013年12月30日发售2014年1月16日车票。
互联网购票、电话订票时间统一为7:00--23:00。
电话订票只能订第4日至第20日的车票(含当天)。
2、2014年春运期间临时加开的临客车票预售期提前,互联网、电话订票预售期为25天,即2013年12月23日发售2014年1月16日车票;车站窗口、代售点、自动售票机预售期为23天。
3、自2013年12月20日起,学生票预售期一放到底,12306网站、电话订票、车站窗口、代售点同步发售2014年2月24日前的学生票(硬座票),卧铺票预售期与普通旅客购票规定相同。
附件:火车时刻表